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 全面放开化肥用气价格

11-15 11:04   仙桃市物价局

 

为推进化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促进化解产能过剩矛盾,优化天然气资源配置,11月10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发布《关于推进化肥用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(发改价格[2016]2350号)》,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。通知明确,全面放开化肥用气价格,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。同时,鼓励化肥用气进入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,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价格,实现价格公开透明。

通知对改革方案的平稳出台可以做出具体要求,一是各地要加强市场监测分析预警,建立应急预案,及时排查可能出现的问题,完善应急措施;二是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与化肥企业沟通,妥善协商具体价格;三是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化肥用气价格和化肥市场价格监测。

当前国内天然气市场供求形势宽松,可替代能源价格低位运行,市场竞争激烈,各方面市场化意识逐步增强,为放开化肥用气价格提供了有利条件。为此,国家决定抓住这一时机,全面放开化肥用气价格。

有关负责人表示,全面放开化肥用气价格,是天然气价格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,意味着改革再向市场化目标迈进了一步。从定价范围看,化肥用气价格放开后,除陆上管道气供城市燃气门站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外,其他所有用户用气价格均已实现市场化。从气量上看,化肥用气价格放开后,除少量涉及民生的居民用气外,占消费总量80%以上的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主要由企业自主协商决定。更为重要的是,化肥用气价格市场化,将进一步提高供需双方市场化意识,激发市场活力,有利于通过市场化手段推进化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。

针对社会关心的化肥用气价格放开后化肥市场是否会受影响问题,有关负责人表示,化肥用气价格放开不会导致价格明显变化,也不会对化肥市场产生大的影响。主要由于:一是当前国际国内天然气市场供应形式宽松、竞争激烈,且化肥用气与其他非居民用气门站价差不大,化肥用气价格不存在大幅上涨的基础。二是国家要求供气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加强与化肥企业沟通,妥善协商确定具体价格,对用气量大和承担调峰责任的化肥企业,给予适当价格折让,而多数化肥企业承担了调峰责任,可以享受可中断气价优惠政策。三是目前我国化肥行业产能整体过剩,全国尿素产能8200万吨左右,其中煤制尿素和气制尿素产能分别为6000万吨和2200万吨左右,而2015年国内尿素消费量仅为5500万吨左右。这意味着即使局部地区化肥用气价格出现一定波动,影响气制尿素生产成本变化,也不会对化肥市场产生大的影响。